■鄢烈山
大陆居民台湾游首发团的活动是最近海峡两岸的热门话题。两岸同胞分离这么多年,难免存在隔膜、差异和误解。这也是为什么要加强两岸往来的理由之一,有民间接触和面对面的交流才可能增进相互了解。为了“入乡随俗”,首发团成员在出发前就得到过不少忠告。对此,大陆游客有些做得挺到位,比如遵守关于吸烟的规定、不乱扔垃圾等等。
也有值得商榷的。7月9日早上我看凤凰卫视的新闻,其中一条就是讲台湾的小店主很高兴大陆游客光顾,因为买东西很多,但是很不习惯他们的“砍价”,动辄对人家的标价“砍”一半。新闻主持人善意地说,这是两岸购物习惯不同。
这种说法最多对了一半。如果说讨价还价是中国人做生意的传统、风俗习惯,似乎有道理。中国古话把“讲价”、“砍价”叫“袖笼子里的生意”,皆因在骡马市做生意,卖主不想暴露底价,于是就用手指头在宽袍大袖里讨价还价。明末以来传教士写的中国札记也讲到中国人市场上的“砍价”风俗。
但是,不仅台湾人(众所周知,很多是从福建迁移去的,还有随蒋介石“撤退”至台的)早已移风易俗,不再这么做,大陆在改革开放之前也不兴讨价还价了。凭票供应、国营商店,这些制度根本不容许你讲价。讨价还价不仅浪费交易双方的时间和精力,而且与“童叟无欺”的良风美俗格格不入。上世纪90年代,国家有法律明确规定要经营者“明码实价”,可是这个法规似乎得不到很好的执行,“砍价”之风在大陆这边仍比较普遍。
由此看来,“砍价”并非中国人不可或缺的传统或风俗习惯。为什么制定了明码标价的法规而不执行?是制定这条法规之前根本就没有认真调研其可行性,还是根本就没有去执法?无论是“有法不依”,还是“法不责众”,都是法治意识差、法治水平远未达标的表现。
更重要的,这是一种“老实人吃亏”的社会病态。我最烦讲价了,因而买东西总是当冤大头。“砍价”风气降低了社会的诚信度,对人总是心怀猜疑,时时处处要防范他人在设套挖坑。有人以善于坑蒙拐骗窃喜,也有人以善于打心理战“砍价”而自得。这种欺诈风气害人害己,因为你不可能只卖不买。
这种不讲诚信的“习惯”,对喜欢简单生活的大多数人实在是一种心理折磨。至于大陆同胞入台前曾受劝告,入台后却还是忍不住要“砍价”,与其说是“习惯”难改,还不如说是某种心理的后遗症,需要较长时间的认真矫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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