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题提示——《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》中有规定:人工游泳池(场、馆)必须严格实行健康合格证制度,无当年健康合格证者,一律不得入池游泳。然而,记者走访市区多家游泳馆发现,大多市民对须持健康证进游泳馆游泳的规定毫不知情,而游泳馆方面称怕执行凭健康证入馆会影响收入和引起投诉纠纷,遂而对“持证游泳”制度置之不理。持健康证游泳成了“一纸空文”。(7月16日《温州都市报》) ■严嘉瑜
为什么“一纸空文”?
先看游泳者。在记者的采访中,几乎所有的游泳者都表示,办健康证既花时间又麻烦。
再看游泳场馆。人家打开门做生意,只要有关部门不来硬的,他们自然不会自断财路。即使某一家游泳场馆能够坚持“原则”,游泳者自然会选择不需要健康证的场馆,或是江河湖泊。看着人家门庭若市,自己人丁稀少,最后商业利益还是会战胜原则。
最后看部门。有关部门都明确表示这样的硬性规定施行起来实在有难度。是啊,你不让没证的人去游泳馆,不是逼着人家去那些非法的游泳馆,或是江河湖泊吗?万一发生什么意外,岂不又添社会不稳定因素?
但谁能想得到,此争议完全可以避免。今年7月份,杭州已经带头取消了这条规定。取而代之的是强制游泳馆每天换水之类,切实可行地保障人民健康的方法。笔者翻阅资料时还发现,“非典”之后,在安徽合肥就施行过同样的游泳健康证制度,但是施行的效果同样是“一纸空文”,于是在2006年,这条规定在当地被废除。可惜,在浙江还有些地方,比如温州,仍然拿着这“一纸空文”,继续着争论和矛盾,这是为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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