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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房挂红牌严禁出租


http://www.wzdsb.com.cn/   2008年06月25日 08:53

 

■《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7月1日开始实施
■对出租房消防安全提出9项要求,实行红牌、黄牌、绿牌分类管理

  本报讯 市府办昨天透露,7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对我市出租房消防安全提出了9项要求,并实行红牌(重大隐患居住出租房)、黄牌(一般火灾隐患出租房)、绿牌分类管理,其中红牌出租房严禁出租,黄牌限期整改后符合要求的可依法出租,绿牌(符合9项要求)依法出租。 2006年3月20日市政府颁布的《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》同时废止。

  据了解,新规适用于温州市城市(含城镇)范围内的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,一套产权房出租给一户家庭居住的除外。这9项消防安全包括:室内隔断必须采用不燃材料,其他部位采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;每一楼层均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,每层居住20人(含)以上或者建筑物为4层(含)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有2条以上疏散通道,疏散楼梯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,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米,严禁在疏散通道、出口处堆放物品;室内不得设置仓库和生产车间;居住人员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(含);室内电气线路敷设采用PVC阻燃套管保护;居住出租房的居住间内不得设置灶间(厨房);居住出租房每层至少配备一具2公斤以上的ABC干粉灭火器;3层(含)以上的居住出租房,每层至少配置一条逃生绳;3层(含)以上房间的窗户不得设置铁栅栏或者防盗窗。

  统计数据显示,我市现有外来务工人员近300万,其中四成人住在民工公寓和企业宿舍,其余居住在出租房内,有的还居住在违章搭建的简易棚中。截至今年5月31日,全市存在隐患的出租房共20.9万户,已整治5.2万户;全市违章简易棚共249.4万平方米,已拆除86.83万平方米。 周俊朗 王贤良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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