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题提示——5月31日是免费享用塑料购物袋的最后一天。京城主要超市、商场、市场已纷纷亮出塑料购物袋收费的公示牌,售价最低为0.1元,最高则达到1.5元。在商家自主定价的前提下,如此悬殊的价格让市民“左右为难”。(5月31日《新京报》)
如何消除蝇头小利带来的左右为难?
■张俊良
很早以前就有众多专家、学者呼吁限制不可降解的购物塑料袋的生产和使用,但是这些呼吁对于“限塑”一直收效甚微。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长期处于较低的水平。消费者对塑料购物袋带来的便利有着强烈的依赖,对商家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视为理所当然。在许多公民的意识里,保护环境似乎只是处理高污染的工厂、矿山,那都是环保局等相关机构的事。环保对于普通百姓似乎是远在天边的事情。此前也有商家曾尝试过推出和国际接轨的做法:通过对购物袋收费来鼓励购物者自备购物袋。但是在我国消费者根深蒂固的消费习惯下遭到了强烈的反对,很快就归于失败。
近年来,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,各种越发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引起了公众高度的关注,塑料袋的危害终于引起了公众的注意。今年1月8日,国务院办公厅下发《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》。自6月1日起,在所有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,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。现在,为了让顾客提前适应告别免费购物塑料袋的生活,商家适时推出了各种价格不一的购物袋,其做法并无太多可以挑剔的地方。毕竟,商家拥有塑料袋的生产和定价权。价格上一时的混乱终将随着市场的调节趋向合理。但是一些消费者在些许小利上感到左右为难的现实,却无意中折射出社会责任感在我们的社会中尚待普及的尴尬状况。
虽然,有偿购物袋的绝对价格其实并不高,但是引起了许多消费者强烈的反对和不满,商家也一定难洗脱借机敛财的嫌疑。因为原来可以免费使用购物袋,现在却要额外多出一元、几角钱来购买,消费者的心里一时半会自然感觉不适应。免费午餐突然没有了,消费者有怨气自不难理解。但是,如果我们把目光放得远一点,就不会去苛责商家搞购物袋收费的行为。因为推行收费购物袋的目的在于限制使用和生产、销售塑料购物袋。因此,这项旨在消除“白色污染”的行动能否顺利在全国推行正在验证着公民的社会责任感。
“限塑令”在全国范围是否能够顺利推行,并收到预期的环保效果,取决于该法规的本身合理性和执行的力度,但更取决于社会责任感在全体公民中的普及度和成熟度。如果大多数公众都缺乏社会责任感,当我们提着竹篮去买菜就会遭路人的不解和嘲笑;大家会贪图一点小便利选择到提供免费塑料购物袋的商场购物;我们并不会产生丝毫的良心不安,因为环保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。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,限塑令的推行结果很可能会劳而无功或者半途而废。只有随着公民社会的孕育和成长,社会责任感日益深入人心,普及社会责任感逐渐成为公众的共识,自备购物袋的公众才能成为主流。如是,则塑料购物袋价差上的蝇头小利还能让谁左右为难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