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题提示——陕西石泉县法院的法官们5月初穿古装模拟古代庭审,自编自导自演,开庭审理了当地一起民事官司,庭上法官干警等都身穿古装,说古语,引得“观众”阵阵大笑。
(5月10日《华商报》)
■梁江涛
社会公众到底在以什么样的心态看待“今案古审”,在社会走向法治化和人们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的大背景下,法官自编自导自演的“今案古审”,到底是寓教于乐,还是“自说自话”?
其实,广大社会公众最关注的问题不是法律本身,而是官员如何执法,法官如何断案。无须讳言,司法不公现象一直是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,从老百姓的民谣中便可略见一斑——诸如“案件一进门,两头都托人”、“法院大门八字开,有理没钱别进来”、“吃完原告吃被告”、“关系不硬,官司不赢”、“执行难难于上青天”、“宁愿上访花十万,不要告状花一万”等等。近年来频频曝出的司法腐败案凸显“人情案”、“关系案”、“金钱案”,“不期而遇”地成为民谣的“诠释”。
正因为少数法官司法不公,错判案、乱判案,甚至个别法官徇情枉法、贪赃枉法,搞权钱交易,影响到公众对司法者的信任以及对其审判结果的认同与敬仰,在某种程度上,一些老百姓将打官司看作是无奈的选择。而这一切,不是法官演几场古装“官司戏”就能一下子扭转过来的。
如果法官们都能在庭审过程中,以熟谙法律精义的言辞,准确无误的判断力,现场应对与处理各种原被告双方提出的疑难法律问题,形象直观地演绎法律的内在精神,无论裁定或判决结果如何,都能让诉讼参与者感到心悦诚服,暗自佩服。那么,人们不仅拥有一个畅通透明的司法渠道,平等地表达诉求,获得司法救助,又能在同一判决标准与自由裁量之下维护自己的权益,“阳光司法”的新鲜空气将逐步使整个社会树立对法律的信心与敬畏,这远比法官放下法槌,穿起古装,折腾几场“官司戏”的效果要显著得多,而且更具长效,更有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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