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郭绍俊
话题提示——记者近日就从厦门市几大婚纱摄影机构获悉,目前有不少准新人刻意追求创意独特的个性化婚纱照,拍摄了比较前卫的“裸体婚纱照”。其中一名女子因欲拍“半裸”婚纱照,其母亲拒赴婚礼。
(5月5日《东方早报》)
按照这些新潮人的观点,身体是自己的,或遮或掩,或开或放随自己。然而现实是,能不能露?怎么露?露多少?好像并不能完全由自己说了算。在家露,就算关门闭窗拉上帘子,完全属于私人空间,可怎么也得顾及家人的心理感受吧!露在公共场所,那就更难了,若是病情所致,大多会在看新鲜的人们一哄而散之后被遣送回医院。
其实,照如今大街小巷很是流行的露脐装和露背坎肩来看,“裸体婚纱照”的流行和被看好也是情理之中的事。据说拍“裸体婚照”的现象在台湾已蔚然成风,相对而言,厦门仍有近90%的新人要选择传统方式,这主要是因为顾虑人们的眼光和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。这样也好,不然真担心去串门,不小心看到人家不愿被看到的东西,脸面上过不去不说,谁知道那白花花的肉体组合会不会让人头晕眼花,“念念不忘”?
几年前,牛群、冯巩的相声《两个弄潮儿》里的一句台词说得好:不乐?我还脱!现在看来,别人乐不乐?自己乐不乐?裸还是不裸的确成了关键。只是我担心,如果大家都觉得这样才乐,在目前我国还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对“暴露程度”作出明确的界定,有关“尺度”全由被摄者和摄影师自己掌握的情况下,可能的“艳照门”事件,会不会成为这些新人今后分手的“鸳鸯棒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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